香港签证原因?
1984年7月25日,中英双方代表在香港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 声明规定:中国政府决定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英国政府决定将香港主权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时,不保留任何外交或领事权利;英中联合申明不承认英国政府以前所赋予香港特别行政区在英国法律下的任何特殊地位。 中英两国政府通过谈判确定了移交香港时的五大原则:
一、“一国两制”。即在中国内地的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下实行长期繁荣稳定。这一原则是解决香港问题的根本原则和根本制度安排,是香港实现由乱到治的根本保证;
二、“港人治港”。中央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所有权力都来自于中央人民政府与特区之间的相互授权。特别行政区的政权属于全体居民共同拥有,依法享有高度自治权。
三、“港人谋生”。特别行政区享有经济自主权,其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内不变,保持国际金融、商贸、航运中心地位。中央政府承诺不干预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同时,香港居民享有中国国籍的法律规定没有改变,内地居民去香港定居仍按现行办法办理,享受同等待遇。
四、“澳人治澳”。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后,享有高度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等。澳门公民享有与中国公民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五、“高度自治”。根据上述四大基本原则,中国政府在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交还给香港人民的时候,将把一个既完整又充满活力的香港交还到全体香港人民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