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EB2雇主怎么找?
首先,申请美国EB类职业移民需要申请人持有美国绿卡或者公民身份才能获得批准。找到美国的雇主是申请该移民的第一要素。 通常情况下,申请人获得美国雇主的offer后,即可提交I-140职业移民的申请,等待移民局审批。当然,在递交申请前,申请人必须先通过劳工证的测试,得到劳工部颁发的LP(Labor Certification)才能正式向移民局提出申请。
那么,在美国寻找雇主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1、尽量选择成立时间比较早的公司,因为成立时间久的公司,一般都比较规范,对员工的责任感也比较强;反之,一些刚刚成立的公司,可能为了快速扩张,会采取一些非正常的手段来招聘员工,对于求职者的权益可能没有很好的保障。
2、建议求职者应聘之前,做好相应的攻略准备,例如该行业的薪资情况,以及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等等。这样可以有利于你更顺利地拿到聘用通知书。
3、现在有许多的网站,可以提供就业指导服务,这些网站会帮助你判断职位的需求情况、报酬和福利,以及就职的可能性等。还有一些网站会详细列出各公司的弱点,以便让你更有把握地选择用人单位。
EB-2属于美国技术移民类别,申请人需获取美国雇主的承诺聘书,其学历/资历通常需符合美国国家利益。EB-2技术移民有三类申请者,申请程序和要求略有不同。
EB2第一类:申请人取得美国研究所硕士以上学位或其外国同等学力,或取得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力)且有5年相关领域经验者。
申请EB-2的第一类申请人,除了要提交相关学历和工作经验证明,还需受聘于同样符合EB-2要求的美国雇主,并且被雇主正式录用。申请者和雇主达成雇佣协议,雇主出具正式的雇佣意向书。申请者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取得劳工证后向移民局申请获得EB-2移民签证。
EB2第二类:申请人因「其在科学、艺术或商业上的才能」而受到广泛认可。
EB-2第二类申请人的美国雇主也可以不是EB-2要求,也不一定要取得劳工证。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自己在科学、技术和艺术领域具有特殊才能,如在该领域发表过有影响力的文章,举办过专业展览,获得过重大奖项等,就可以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证明自己所拥有的才能符合国家利益豁免标准。
EB2第三类:美国移民局认为符合「国家利益」的申请者,无需申请劳工证。
EB-2第三类申请人的雇主条件和申请程序要求与第二类相似,对申请人的学历或工作资历要求比较宽松,需要证明申请人可以对美国的教育利益、健康和福利产生重大和良好的影响,促进美国文化、艺术、商务、科学或技术的贡献,申请时需要提交专业推荐信以证明自己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