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公司分公司有授权书吗?

容碧莲容碧莲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先简单回答一下,没有授权书。 判断是否是正规移民公司最简单的办法,看是否有工商局注册的营业执照就可以了。因为任何企业从事商业活动,都是要工商注册备案的。 当然,现在有一些不正规的移民公司会办一个临时性的营业执照,这种营业执照只是用来做宣传用,实际并没有开始经营(因为如果经营的话,肯定无法持续6个月),这种情况是存在一定的欺诈嫌疑的。

不过,这种临时营业执照一般都有工商局红头的复印件,也能看出来真假。 至于有些公司,连个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都没有,那么基本可以判定为骗资金的黑中介了。这类公司一般叫某某移民咨询中心或者某某移民服务有限公司等,没有任何工商注册的资质,根本不可能开展业务。你把钱交给他,他可能连跑路都来不及!

目前市场上有很多办理移民的公司,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完全是海外某一家机构的代理,通过代理机构收取的费用要高一些;而有的却是完全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拥有自己的专业团队,整合世界各地资源,帮助客户选择、申请合适的移民项目。两者区别还是非常大的。

选择好的移民中介机构,其实就取决于你看重什么。如果你看重专业性,可以选择独立的中介机构;如果你看重所谓的“便宜”,那么你就得慎重了,很可能你找的所谓的“中介”,其实是黑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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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中介的分公司有授权书,因为设立分公司必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后始得营业,并且要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经核准登记后取得《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八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九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注明分公司的字样。

第五十条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上述所列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第五十一条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需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公司可以依法撤销分公司,撤销分公司的程序与设立分公司的程序类似,应向设立分公司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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