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系统属于国家移民局吗?
不知道题主的疑惑点在哪里,所以只能泛泛地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先给出答案,户籍系统不属于移民管理部门(原称“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但移民部门可以通过公函的形式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取相关的人员信息资料。
首先明确一点,公安机关依法负有提供公民身份信息的义务,因此只要理由正当且符合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就应予以配合。 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公安机关提供的身份信息一般仅限于已经登记在案的公民信息,即我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的公民身份证信息,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这些是在公民办理某些业务时需要出示和提供的必要文件之一。
此外还需指出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共享机制,以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如果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据有关规定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则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主动向申请人公开。 当然,除了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获取个人信息外,有些情况下个人还可以基于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或者由人民检察院调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