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去香港叫出境?
因为去香港,实际上是出国(境)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 出境是指中国公民离开我国大陆领土,进入外国领土; 在其境内的外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离开其境内国(边)境的,也可以按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所以只要是你离开了大陆的土地(不管是以飞机、火车还是轮船等交通工具)进入了其他国家的领土,都称之为“出境”。 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法律上定义的“出境”是离开中国领土,进入他国领土;但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把“出境”理解为只限于乘坐交通工具离开中国大陆,实际上这是不准确的。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规定,边境检查站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境人员应当查验身份证件是否与公安机关核发的证件相符; 对持有身份证的旅客,还要核对证件的有效期和持证人照片,确认是否为本人;对非身份证持有人,则必须通过法定程序核实身份证明。 这意味着,你即便没有离开国境,但持非有效证件出入境也被合法认定“进出境”行为,即属于“出入境”管理范畴。 所以,下次再有人问你,“你去香港干嘛?”你可以很神气的回复他,“我出国(境)玩去了!”
有人说,港、澳、台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我们应该把他们叫做地区。因此,只要在中国地区之间移动,都应该叫做国内XX。所以,从中国大陆去台湾,也应该叫国内游才对。其实,这个理解是错误的。因为地区这个称呼,并不是从最严格意义上对行政区的命名,而仅仅是从中国全局角度的简单称呼。
严格意义上说,中国共有3级行政区。第一级是省级行政区(简称省区),包括省、市(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四个直辖市)、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
第二级为地级行政区(简称地区),包括地区(行政公署)、自治州、省辖市、以及自治县(相当县,直接隶属于省区)和市辖县(也叫卫星县)。
第三级为县级行政区,包括自治县、县、县级市、市(地级市、重点经济区)。这个行政区也可以再划分成乡级行政区,包括镇、乡和民族乡。香港和澳门分别由一个市级特别行政区和一个县级特别行政区共同管理,因此也可以看出特别行政区的级别并不统一(港、澳有区和乡级行政区,但台仅有乡级行政区)。
省级行政区是《宪法》规定的省级国家政权,因此有独立的外交和军事权,也就是说,省级行政区的对外事务是这个行政区的内部事务。因此省级行政区之间互相进出就是内政,即国内。因此中国大陆到台湾是国内旅行。
港、澳、台属于我国的特别行政区,没有独立的外交和军事权,其事务由中央政府统一管理,和中央政府其它部门的关系一样,仅仅属于国务院的内部关系。因此,你去港、澳、台,就是你去中央政府中央的其他部门,仍然属于出国行为,所以,到台、港、澳就是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