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中国国籍很难吗?
更新,2018年6月,国家移民管理局成立! 首任局长李炳军(原公安部副部长) 在任期间,他先后担任了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副部长,国家移民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等职务。
关于恢复中国国籍的问题,在2003年之前,办理手续相对繁琐并且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地执行的标准也不甚相同,一些案件甚至要提交到司法机关进行裁定。在这之后,有关部门明确了相应的标准,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实施办法,使得办理程序和手续都有法可依。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应当注销其外国籍。 但是,对于下列人员,有权选择中国的国籍:
(一)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二)具有中国血统的外籍华人;
(三)居住在中国境内的港澳台人士。 对于上述人员的子女享有中国国籍的问题,法律也做了明确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国外的,具有中国国籍;但是,其父母一方为外籍华人的,则具有外籍身份。
除了上述三种情况可以拥有两个国籍之外,其他任何获得外国国籍的情况,均属于取消中国国籍的情形。有国外绿卡,即永久居留证者是否拥有中国国籍,需要看申请时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
另外,虽然法律赋予了我们选择国籍的自由,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外籍人士都能够拥有中国国籍。 根据我国《国籍条例》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故意犯罪被判刑情节严重的;
(二)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另需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具有双重国籍,依照有关国籍规定,应当保留我国的国籍;但是如果因双国籍而引起的纠纷,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由中国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