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录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拥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电影制片许可证》的企业,或者持有省级广电行政部门核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2014年5月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 视总局发布《关于推进实施电视剧网上播出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除部分规定的情形外,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即此前所称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从事影视节目制作业务,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上述两份证书由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2.有确定的名称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3.有必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 作为经营性网站,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条件之一就是具有固定的播出场所及设施,因此对于拟开办视频节目的网站来说,必须有适合视频直播的固定场地和设施,在申请环节必须提供相应证明。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必要”的资金数额,不是指注册资本或验资报告,而是指注册公司时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金。
由于注册资本金是可以任意取出的,所以这个“必要”的金额没有具体的数额上限。但是,如果公司出现财务困难等情形,导致无力支付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那么注册资本金就要承担连带责任了。 所以,建议大家在准备成立公司的时候,一定考虑今后因经营不善等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尽可能多地缴纳注册资本金,以降低自己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