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留资格多久下?
申请在留资格,根据审核方式的不同,有“书类审査”和“材料受理”两种制度。 「书类审査」是通过书面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在留条件,决定是否给予在留资格的一种制度。 「材料受理」是相关部门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决定是否移交人事审查或移民局审查的审核方式。
1.「书类审査」制度
办理「书类审査」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申请者本人及经济担保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在中国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公证及认证(申请者本人未在国内定居但未满60周岁)或在国外定居者的居留卡等可以证明有无犯罪的材料;
・学历及学位证书、成绩单的公证书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最终学校的毕业证明;
・能够证明符合日本签证条件的资金或资产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能够证明在日本有固定住所的文件,如住宿合同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提交照片,4cm*3cm的黑白证件照4张。
2.「材料受理」制度
办理「材料受理」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个人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填写完整的《外国人居住证》申请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