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怎么药需要处方?
日前,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关于拒绝药品滥用的公告》,其中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决定禁止在中国境内(口岸)销售下列药品:一、列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通报药物目录的普通药品;二、关于儿童用药,列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中药饮片和制剂(含制剂包装),以及列入《医疗机构药品临床推荐目录》的中药制剂。”
其实,早在2010年,欧洲药品评价管理局就公布了“慎用芬苯达唑治疗宠物猫狗”的警示。据调查显示,近年来,欧洲大约有3%的狗和4%的猫服用芬苯达唑,这一数字还在不断上升。其副作用仅在宠物猫身上就出现了20多种,其中最常见的是呕吐。同时,欧洲药品评论局也对芬苯达唑在动物体内的代谢情况进行了研究,发现即使非常少量(10毫克/千克体重)的芬苯达唑都可以使狗尿液中的药物浓度高达100~3000微克/千克,并且存在3~6个月。而这个浓度恰好是该药物引起动物尿苷酶活性降低的最低剂量。
从严格意义上说,芬苯达唑是一种兽药,只能用于农业饲养的畜禽,但非法流入市场、用于宠物医疗的现象非常普遍。从网上购买该药的程序非常隐蔽,一般要到第三页才能看到“芳坦胶囊”(也叫芬苯达唑),而且每次购物至少需要5个包装(1千克×5=5千克)。
与芬苯达唑相应的“宠物驱虫药”还包括左炔诺孕酮、甲苯咪唑、吡喹酮等。它们被滥用于猫狗之后,还出现了不少悲剧。例如,有一只两个月大的幼犬“点点”吃了含有甲苯咪唑的饼干后死亡,一只3个月大的松狮吃了含左炔诺孕酮的香肠后死亡,而一只罗特 Wisker 刚出生幼犬吃了含有芬苯达唑的香肠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失去对食物的欲望,三天后死亡。
在韩国,由于长期滥用药,很多宠物主人一听说哪种药对某种疾病有效,便毫不顾忌药名来源和剂型,直接购买给宠物喂服;同时,由于很多兽药没有严格的水剂稀释,使用不当易引起药物过量和成分单一,长期用药会产生很多副作用。与我国近邻的日本,2006年就制定了《宠物用药物法案》,并要求在兽药使用登记证上除了标出适应症外,还要标明副作用。但相比之下,我国的宠物用药规定尚不齐全,对用药人的指导尚待加强。
据了解,在美国,只有临床合格的兽医师才能开药。他们每3年要参加24~36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人类医生所授的药物知识、相关法规以及用药禁忌。而在英国,所有治疗犬猫的疾病都需要由人类医生和动物主治医师共同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