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办理要公证吗?
我以加拿大签证为例,谈谈对签证申请材料的公证书认证的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加拿大的签证申请材料中,没有对公证的要求。 我曾经作为使馆审核官工作过很长一段时间,可以保证这一点。所以你可以先参考一下我的解释和说明。如果将来有变化的话,我会再做补充或修改。谢谢。
在递交签证申请的时候,申请者除必须提供护照、照片等基本材料外,其他所有需要公证的文件均须在所在国进行公证并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以及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分别认证——包括出生公证书、父母亲姓名公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如结婚请用结婚证作公证书,离婚者则用离婚证做公证书(如果双方都在中国,需将户口及离婚证复印件随公证书附送);如是财产申请人,还需出示有关财产公证书原件;如有移民倾向则最好出示资金证明,银行存款历史记录,工资单或个人收入证明等等。
请注意“公证”一词的正式翻译应该是“公证认证”而非“公证”!“公正”一般是指司法上的“勘误”(Correction)行为,即当文件有瑕疵时,由公证人加以更正后加盖公章的行为。这种勘误后的文件仍然有效力,但通常只能用于本国国内使用。而公证书的真正含义是“公证认证”(Apostille,也译做“外交认证”),指经过国家认可的专门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再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用以证明自己身份和所出具的文书真实合法的文书形式。
从上面可以看出,虽然加拿大的签证申请材料中没有关于公证的规定和要求,但是实际审理中使馆往往会有这样的要求,而且也是按照“公证认证”的要求来处理的。 所以各位在准备签证资料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要求的细节。 如果申请者提交的公证书为英文版本则无需加注翻译;但如果申请者提交的中文公证文书(例如出生公证书、无犯罪证明)则须另外附上官方中文翻译件,并加盖译者专用章。部分文件的译文还须经当地领事馆核查属实盖章后方可生效。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经验和建议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