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在加拿大的国籍吗?
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加拿大公民,孩子出生就在加拿大境内的话,孩子的国籍就是加拿大。 反之,如果孩子出生在加拿大境外,父母也不在加拿大境内的,即使父母中的一方是加拿大公民,孩子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的,则孩子国籍属于父亲或者母亲一方(随父或者随母),而不是加国国籍。 那如果孩子出生在加拿大海外领地,比如法属圭亚那,马绍尔群岛等等地方呢,根据1946年《加拿大国籍法》的规定,即使是父母中有一方是加拿大公民,那么孩子也具有加拿大的国籍。
但注意!这里说的是“具有”加拿大的国籍,而非“拥有”加拿大的国籍。二者有细微的差别。 当孩子拥有加拿大国籍但是不在加拿大境内生活的,被称为“海外公民”;而虽然拥有他国国籍,但是在加拿大境内生活并受到加拿大教育、福利等待遇的,被称为“双重国籍”或者“双重居民”。
2017 年 7 月 5 日,加拿大政府对国籍法进行了修改,取消了“双重国籍”和“双重居民”的概念,无论是否居住在加拿大,任何获得加拿大国籍的人都是加拿大公民,并享有同等的加拿大国民待遇。 而过去,如果在未成年之前没有选择加入父母的国籍,那么成年之后就不能再选择加入。现在这项限制已经被取消。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父母其中一方是加拿大公民,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帮孩子申请移民,孩子获批后加入加拿大国籍,那么孩子可以享受加拿大公民的待遇,包括免费就读公立学校直至大学,享受社会福利等等,但申请人享受不到这些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