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留卡随身带吗?
可以,但是很麻烦 现在的再留下来得签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一个月一次的,叫定期出入国许可;一种是三年多次的,叫高度人材。这两个签证都是长期有效的。区别在于前者每次入境只能呆1个月,后者可以停留3年。 无论是上述哪种,在留下来的签证是附贴于护照上的。离境日期前30天必须回日本一次,否则过期失效。 不过现在有一种新的在留卡正在推行中,就是电子在留卡(みやびカード)。这个要2年时间才能全部普及完。目前只有个别省市有开始发放。这是卡片式的,跟中国的一样。而且可以在国外直接更新。但是不能带到国外去用。
如果申请人获得的是「定住者」、「永住者」或者「日本人配偶者等」的在留资格认定书,则必须在入境日本后的30天内向居住地的区役所提出申请,换取在留手续证明文件《资格及资料确认书》(こういつかんしょ)。换发后的《资格及资料确认书》上有有效期限和注意事项等的记载。请保管好该证件以便今后出入境时使用。
申请流程:
1.准备申请材料
2.由在日本的外事机构递交到入管局审批
3.通过后,发批准通知书
4.按照指定时间去指定的地点办理签证
5.海关入境检查,领取身份证和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