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签证有多次往返的?
有多次往返,不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停留期超过一次入境有效期或者签证有效期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在申根区内有可靠停留地的证明。该证明应由申请人在前往国当地有关部门(如旅馆、保险公司或运输公司等)提供;如果是由在申根区内的亲属提供的话,则其与申请人之间应有正式的关系公证。探亲访友类签证由邀请人提供住宿证明的,此类邀请函必须为原件并且为使馆认可的格式,否则将不能作为有效的担保书。
2、申请人因私访问,但申请时不在被访人所在国的申请人需提供在前往国与被访人有联系的证明文件。比如被访人的来访信及被访人在前往国的名片等。
3、申请人在签证有效期内需从申根区的任一国家出发并在整个期间始终留在申根区内;如果在非出发地出发或在出发后在到达其他国家时离开过申根区, 则必须在上述国家重新办理过境签证手续(过境签证的手续视出发地和目的地而定)。
4、持多次入境申根签证者一旦离开申根地区,其在签证有效期内的二次或多次入境功能将会被取消,因此只能以一次入境方式进入申根区。 在这种情况下,签证持有人可以再次向所在地使领馆申请签发给可在签证有效期内多次往返于同一和不同国家的第二次或多次入境签证。但是请注意:此第二次或多次入境签证上所注明的限制条件可能与首次签发时有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