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签证移民是拿永居吗?
在英国的长期居留有三种,永久居留(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英国国民海外身份(bno status)和工作居留 (work permit). 1983年英国议会通过有关bno公民地位的法律,规定香港人于1997年6月30日之前申请以bNO公民身分定居英国的,可取得英国国籍和英国居民身份证,享受与一般英籍人士同等的权利及义务(只限于法律权利)。
不过这项法律在1985年被废止了,因为当时英国的首相撒切尔夫人认为这样会损害香港的独立地位和主权利益而受到中国的反对并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 所以现在所谓的BNO就是以前法律所规定的那些待遇,例如可以在英国工作或者学习等等,但是不能入国籍。 如果要入英国国籍的话就只有两种办法 第一种是持有有效的英国永久居留权满10年的申请人可以提出申请转为英国国籍; 第二种情况是在英国出生的小孩可以直接成为英国居民或英国国藉,如果父母任何一方持有的是永久居留证而非国籍的话小孩必须等到18岁才能申请到永久居留权除非他的出生地是在英国。 还有一种情况是你被英国政府评为“对英国有重大贡献的人士”也可以获得永久居住权。 最后有一种方法就是偷渡啦!!!
至于工作签嘛当然也有三种 短期商务访问签证(Business Visitor visa); 就业和旅游签证(Tier 4 General Student Visa, T4 Child Student, Tier 4 child dependant visa or Tier 4 Dependent Partner/Parent visa ); 和 投资移民签证 (Tier 1 Investor visa), 在某些情况下你还可以获得“永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