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移民款违法吗?
我本人办理过加拿大和投资移民,美国EB5投资移民,以及近期火爆的欧洲移民项目,意大利,西班牙房产投资移民。对于您的问题,我只能就我所知的移民法来简单的回答您。 首先,根据您所提到的协议,该协议应是您与移民局之间的协议,因此应受《合同法》调整。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您有请求履行合同的权利,也有要求解除合同的权利。
其次,根据我们所了解的了解,所谓的“移民款”应该不是指申请人已经实际支付的款项,而是申请人为了促成移民申请的办理而向相应的代理机构或移民局指定的机构支付的费用。本案涉及的主要问题是申请人在何种情况下有权要求退费。
我们认为存在两种情况,一是申请人在申请办理移民手续的过程中,因移民局的原因未能成功获得移民身份;二是申请人在获取移民身份的过程中,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如不符合条件)未能成功获得移民身份。在上述两种情形下,我们认为申请人有权要求退款。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意见仅适用于传统的移民申请方式,即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代为申请办理移民手续。在中介结构存在违反委托事项或者损害申请人利益的情况下,申请人应当另案主张权利。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所说的“无权要求退费”的情况并不包括申请人在获得了移民身份之后以相同理由要求退费用的情况,此时属于违约行为,但如金额巨大,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