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后的华人回国吗?
之前在加拿大做过一个统计,返回原籍国定居的加国籍华人比例是3%不到;而在澳洲做过类似调查,返回中国定居的澳国籍华裔人口的比例也没有超过5%。 这些国家都是移民比较容易申请公民身份的国家。 如果以10年来计算,这已经是非常大的数量了,相当于整个国家移民总数的6-7%。 但如果考虑到中国在海外的人口数量(约6000万),以及每年因各种原因回国的华侨人数(约200万人),这个数据就相对微不足道了——等于每年只有0.3%左右的海外中国人选择回到中国定居。
即使考虑到近几十年来海外华人的人口构成中,福建和广东人占据绝大多数的缘故,这部分人的乡土观念一般比较浓,更容易落叶归根,但这个比例依然微乎其微。 我曾在知乎写过一篇关于海外归来的文章,其中引用过一项来自北京大学“出国人员研究中心”早在2008年做出的调研报告。
该项研究对上世纪7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归国人员的籍贯分布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数据表明,虽然在这期间有过多次浪潮,但归国的海外华人群体仍然是以东南地区为绝对主体的。在1999年和2008年的两次大规模调查当中,广东和福建的华人回国定居的比例都超过或接近5%,而两者在外华侨人口合计的比例更是高达40%。
其他省份的华人回归情况则普遍不佳。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所谓“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在外国人有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长期,一般来说是指有连续居留满5年。所谓“合法证明”包括:签证、入境许可、居留证、定居证、护照等;在美国,定居通常指获得永久居民绿卡。如果华侨在国外长期居住,但未加入当地国籍,也未获得在当地的定居和永久居留权,仍可在国内城镇有经常居所,不能视为定居在国外,不能办理华侨回国定居手续,也不能享受华侨待遇。短期或在外国人留学、学术交流、探亲、旅游等,均不属华侨。
外籍华人是指已取得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如果已加入外国国籍,就不再是中国公民,便不能再享受华侨待遇。在国外出生的婴儿,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中国公民,在国外可不需申请,自动获准取得中国国籍,回到中国时应持中国护照直接入中国籍,并不是华侨,而应视为中国公民。如果取得国外任何一个国家国籍,均不能再享受华侨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第十二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愿意加人外国国籍的,可以退出中国国籍。
综上所述,拥有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回国,不能享受华侨待遇。可以持外国护照和国外定居或连续5年以上当地有效证件(绿卡或永(居留证),到中国使领馆得到中国认可的有效签证(L字)直接回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