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学到什么条件?
社会上能学到的,学校里都能学到--这句话说反了。在学校里不一定能学会的(特别是职场技能、社会规则),社会上却能学到…… 当然,这里说的是一般情况。有一些人天生就懂职场规则、社会规则,他们并不需要太多的经验就能做得很好;而另一些人则需要吃很多亏才能明白这些道理——对于这两种人来说,“社会”给他们上的这一课,意义是截然相反的。 我在职场上碰到过不少年轻人,刚工作二三年就觉得自己进了“社会”,开始学着“大人”的样子说话、办事。但事实是他们还没有脱离学校的保护,只不过是换了另一个环境而已——“学生”这个身份还没能完全剥离开来。他们所谓的“社会阅历”其实并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
我认识一个女老板,四十多岁,却喜欢收留失足少女,给无依无靠的陌生人经济支持,帮她找工作,带她出去旅行。有人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她说:“因为我曾经也是个失足少女啊……” 原来,在二十多年前,她还是一名高中女生的时候,因为家境贫寒,所以为了挣钱,就在暑假里去一家理发店做兼职,帮别人理发。不料,有一天店里来了一个顾客,说她理的发很难看,要求她重新理一个。可是那个女孩子说的话这个顾客完全听不懂,原来这个女孩子说的正是普通话,而不是店里的广东老乡们说的粤语。而这个顾客就是现在的女老板。 因为语言不通,误会越来越大,这位女顾客气哄哄地走了,可是临走时留了个电话,声称如果理得好她就取消投诉,如果理得不好,她就去工商举报。
那位女孩自然不会知道,因为这个小小的意外,让她的人生发生了巨大的转折——因为她“理得不好”的那个头发,是她这一生都不会抹去的污点,以至于后来无论她如何努力,在别人眼中她始终是一个“理得不好被工商处罚的丑丫头”。为了洗脱这个污名,她只能不断努力去证明自己是个“合格的理发的丫头”,直至事业成功,开了一间属于自己的美发厅。
在这个故事里,除了性别外,其他的一切都符合我对“社会”的定义——这是一个发生在两个陌生人之间的伦理悲剧,它颠覆了“社会”在大多数人脑中所形成的常见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