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性批准信是签证吗?
原则上,是的。 先说一下一般情况,比如申请美国学生签证,面签的时候签证官会给一个10086的纸条,上面有签证通过的编码和临时护照寄送编码以及DSO(签证处负责人)的名字和电话。这个就是签证通过信息,拿好它回国可以换发护照和签证。 除了这种小纸条,有些情况会发大一点的纸条或者邮件,通知申请人签证结果,这类信息也称为“原则性批准信息”。
当然,这类信息不是所有的国家都有而且也不是所有国家都这么叫,但是意思都一样。这就是说签证申请已被正式审核决定,申请人获得了原则性的批准。也就是俗称的“拿到签证”了! 但这类信息也是属于书面证明,没有纸质版本,签证官会通过电子屏幕发给申请人看一下,申请人需要确认信息是否正确。确认完成后,签证官会打印出一份给申请人。
不过要注意的是,虽然获得了原则性批准,但这不是最终结果。
申请加拿大移民,面试通过后,会收到移民局发出的ITA(邀请信),这时候离拿到签证就差一步之遥了;
而申请欧盟签证,只要材料齐全且通过签证中心/使领馆官网显示为“审结中”——即意味着获得原则性批准——即可放心大胆地购买机票、准备行程等事宜并发送签证成功办理订单至相关平台以作记录。
所以啊,在获得了原则性批准后,该购买的机票还是要买喔!否则一旦政策变动导致签证出意外,那损失可就大了! 至于具体应该怎么做,其实各个国家的领事馆官网上都会有一张“签证申请材料清单”,清单上明确列出了申请的所需材料,只要准备好这些材料就可以顺利拿到签证啦~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要求的材料有所差异,有的资料能代替,有的是必须要原件。
在提交材料时千万要记得带齐资料哦!以免耽误签证进程甚至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