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为什么叫绿卡?
在美国的移民法里,对于各类签证的申请人,官方说法是“以移民为目的”(For Immigrant Purposes)或是“被赋予永久居民身份”的人(To Be Admitted to the United States for Permanent Residence)都统称为Immigrant。 也就是说,无论拿的是H1B还是L1,是留学签证还是探亲签证,只要是合法入境并且最终目的为定居在美国,都被称作Immigrant,而持有多种非移民类签证,如B2、F1等,被叫做Nonimmigrant。 对于已经获得了永久居住权的人,移民法里用的是另一个词Resident。这个单词比较官方正式,表示“拥有永久居住权限的人”(A person who has been accorded the right to reside in the United States),比如某个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子女父母获得身份后可称之。
当然,这个词汇除了用于描述个人之外,还可以形容一个群体,例如“这一地区的移民(指永久居民)正在增加。”(The number of this area's immigrants are increasing.)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这个法律文件里使用的词汇较多,但是从语言使用的广泛程度来看,这些词汇并没有明显的区分度,很多美国人不分场合乱用词汇,甚至是政府高官也不注意,因此很多情况下不能从语法角度严格判断对方说的对不对;加上移民局(USCIS)以及移民局法庭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并不关注申请人使用名词的正确性,所以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也没有必要较真儿。 以上文字资料来自知乎专栏《移民常识》,作者清华大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