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给留学生打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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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的英国私人寄宿家庭老板为她办了一份英国普通的国民保险(NationalHealthInsurance,简写NHS),并收取了每年400英镑的保障费(每年交一次)。今年4月,她前往伦敦大学学院读研究生,由于没有居留权,她只能住寄宿家庭。5月底,她因患急性肠胃炎住进了伦敦大学附属医院,花去700多英镑。出院后,她拿医疗单据去找老板报销,可老板以她没有NHS福利为由,拒绝支付这笔费用。

给外国留学生打生活费要注意的事项:

一是注意自己的身份。在中国,学生无论年龄多大,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留在法律上仍是未成人,必须一个人单独居住(或者与学生签定单独房屋租赁合同),不得与别人合住。另外,学生不是拿死工资的,有了多余时间可以打零工,对赚取的生活费没有上税的需要。但是留给家长的腰包中的外汇美元,欧元港币等国家主管单位规定的外币,就必须如实申报收入,并全额缴纳个人收入税。

二是注意渠道。在中国国内正规的外汇渠道有:银行,国家授权经营的北京外汇交易中心,还有上海,深圳等城市的分支行。其他的渠道,诸如从国有单位,私人手上甚至虚拟交易平台买卖外汇,都可能成为非法的。而通过以上正规渠道买卖的美元,欧元等外汇收入属于合法经营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收入税。

三是注意合同。无论是中国人与国外人合作办学校,还是国外人中国办学校,都必须获得中国教育监管部门(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的正式批准文件。没批稿的白费神。另外,要注意合同完备性。如果合同只写出方付给另一方多少数量的美金,便具有法律效益。

四是注意自己生活费的资金来源。凡是来自中国国内的个人的赠予或遗赠等,被委托人必须提交赠与(遗赠)书,经中国公证机关公证后,按来源不同分别处理。

如果赠与人(遗赠人)已不在世的,提交其死亡证明。

赠与人(遗赠人)为外国人的,应提交其本国驻中方使馆认证;或中方司法部分出具的(2002)长中证字第4238号《法律意见书》。

如果生活费的资金来源属于在国外继承的遗产,又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你继承的遗产超出当地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免税额度的,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财政法规的规定,提前预交个人所得税,由税务机关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2)如果你继承的遗产未超出当地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免税额度(或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但是,在申领生活津贴时,需要填写一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缴款书》(本人自用),并持单据去银行缴款。银行回执联交给有关院校,作为学校扣交个人所得税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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