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可以交养老保险吗?
1,香港不可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 2,在香港没有任何社会福利制度下,没有退休保障。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养儿防老”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然而这一观念在当代香港的年轻人的身上已经渐渐淡去……. 越来越多的香港年轻人选择不婚不育,或者推迟生育年龄,因为他们要承担昂贵的房屋月供,还因为未来未知数太多—— 自己万一有个什么意外,父母老了怎么办? 要孩子干啥?给孩子增加痛苦? 因此年轻的香港人纷纷加入“单身贵族”的行列,或者晚点结婚,减少生娃。 香港政府早就注意到了这些变化,早在2013年就修订了《强积金条例》允许45岁以上人士提取公积金用作退休和养老之用。但是,很多人并不明白这个条款的意义。
以公务员为例,根据2016年公布的《香港公务员薪酬统计》,最高收入的司长级官员税后年薪也仅有147万港元(折合128万元人民币)上下,最低的局主任级别,年薪也只有89万港元(折合76万元人民币)。这相对于他们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来说,这个收入是很低的。 如果没有强积金之类的制度,这些公务员的养老就毫无着落。
港可以在香港缴纳社保。香港社保的全称是强制性公积金,是香港的养老保险。强积金制度乃一项强制性退休保障制度,为大部分在香港就业的人士作退休储蓄,性质与国外的“中央公积金”、“个人退休储蓄计划”或“私人退休金”相若。
自2000年12月1日起,所有雇员及自雇人士—不论其种族、国籍和薪金—均受强制性公积金条例所规管,必须参与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为退休作储蓄。
强制性公积金并不保证某个水平的退休收入,亦不保证投资回报。它只是一项有纪律的储蓄安排,提供一笔款项作退休之用,而该笔款项最终可使用的水平将取决于多年的供款额和市场投资表现。
根据《强制性公积金条例》,所有雇员和自雇人士须与雇主一同参与强制性公积金制度。每月的强制性供款是按一定款额计算。雇员方面,每月的强制性供款,是薪酬的5%(由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雇员和自雇人士必须为每一份相隔120日或以上、而又可适用的雇佣或业务,开设一个强制性公积金账户。